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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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随着社會文化史的興起,國外學術界對“生活世界”日益關注。社會生活史或者日常生活史作為史學變革中開辟的新領域,取得了不少有價值的成就。值得注意的是,研究西方日常生活史的學者并沒有滿足于簡單地介紹當時人們的衣食住行、家庭和社會生活等,而是深入分析其曆史背景及其蘊含的社會文化含義。學界對日常生活史的考察說明,“文化”不僅包括社會精英的優秀文化産品,還包括人民大衆的日常生活經驗,它是人們賦予生活意義的過程與方式。本期刊發的三篇文章,分别從服裝、勞動和報時等視角描述了西方人日常生活的場景,是重構多面的曆史的一種嘗試。
服裝文化是古代世界日常生活史不可或缺的内容,古羅馬人服裝的演變可以折射出羅馬社會分層與文化變遷的狀況。古羅馬人的服裝起初比較簡單,在與意大利北部伊特魯裡亞人和南部希臘人的接觸以及對外擴張的過程中,其服裝逐漸從簡單到複雜,穿着搭配也越來越講究,基本可以歸納為托加(toga)、突尼卡(tunica)、斯托拉(stola)、帕拉(palla)、右肩系鬥篷(lacerna)、帶帽大氅(paenula)等幾類樣式。
托加是自由民出身的羅馬男性的主要服裝,也被稱作羅馬人的民族服裝。古羅馬詩人維吉爾在《埃涅阿斯紀》中寫道:“羅馬人是穿托加的民族。”托加最早可能出現于王政時代,通常用一大塊羊毛織物做成,遮蓋着從肩膀到腳的這部分身體。起初,古羅馬的男女老少都穿托加。到共和後期,除了妓女會穿表示其職業的粗毛料深色托加外,隻有男性公民才可以穿托加,因而托加成了男性公民的典型服裝。到帝國早期,托加變得肥大而笨重,穿法也日益複雜,出現了褶皺和凸飾。此時的托加逐漸改變其作為人們日常衣着的功能,日益成為禮儀性的服裝,成為上層精英喜愛的服飾。到了帝國後期,托加逐漸變小,但它仍然是羅馬人的民族服裝,皇帝和貴族們會穿着托加出席正式場合,參加重要活動。
突尼卡是一種套頭衣,男女均可穿。一般是用兩片毛織物在身體兩側和肩部縫合而成,留有領口和袖口,通常會在腰部系帶,形成漂亮的衣褶,但在室内穿時則不用系帶。若在公共場合,會把系帶換成腰帶,腰帶上有錢包,用來裝錢或貴重物品。古羅馬男子通常穿長至膝的短袖突尼卡,女子則穿長至腳踝的長袖突尼卡。在衣料上,男子的突尼卡多用羊毛織物,而女子的則用亞麻布。随着絲綢的傳入,到帝國時期,上層羅馬人開始用絲綢做面料,并織有金線、繪有刺繡。
斯托拉是一種女式外套,模仿自古希臘服裝希頓的女服,為古羅馬已婚婦女及有羅馬公民權的女子所穿。斯托拉通常用兩塊布料做成,在肩臂處用别針固定,在頸部留有開口。斯托拉的前後布料都比較寬,款式分有袖和無袖,有袖的斯托拉袖子一般會長及肘部。斯托拉通常穿在突尼卡的外面,長及腳踝。羅馬婦女所穿的斯托拉的顔色相對較多,有紅、黃、藍、紫等顔色。
帕拉是一種模仿古希臘服飾希瑪申的女式外衣,是一塊長方形麻織物或毛織物,看起來像是外出時穿着的巨大披巾。帕拉通常被穿在突尼卡或斯托拉的外面。公元2世紀時,已有兼作面紗的穿戴方法。在寒冷的天氣,婦女們會穿毛織物做成的帕拉;天氣暖和時,則穿着用亞麻、棉花或絲綢等比較薄的布料做成的帕拉。帕拉的色彩如同斯托拉,也有紅、黃、藍、紫等顔色。
右肩系鬥篷是一種從北歐地區引入的實用性較強的服飾,主要作用是防寒。下擺呈圓形,衣長略長于腰際線,多由短毛織物制成。古羅馬人通常将其穿在托加外,穿時在右肩或前胸用别針固定,手臂可以自由地伸展。
帶帽大氅是一種有帽子的大披風,類似于今天的套頭式簡易雨披,通常用來防寒、擋雨或旅行時穿用。帶帽大氅的樣式有幾種,半圓、圓形和橢圓。帶帽大氅多用兩塊或多塊縫合起來的織物做成,如毛織物或動物皮革。中間留有一個開口,多為無袖。但也見有袖的帶帽大氅,多用扣子或别針固定在肩膀或前胸。帶帽大氅的實用性,使其不僅成為駐紮帝國北部邊境士兵的軍需品,也被基督教的僧侶所采用,後來成為一種禮服。
古羅馬人的服裝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作為一種文化符号,有其特定的象征意義和社會功能。
首先,它是古羅馬人身份地位的象征。古羅馬往往會通過對穿着者資格的規定和不同裝飾類型衣服的創造,把羅馬人與外族人、公民與非公民、貴族與平民、自由人與奴隸、高貴者與低賤者等不同身份的人在外表上區分開來。如古羅馬托加被賦予了社會性的象征意義,從托加的樣式、質料、顔色和裝飾就能明顯地判斷出穿着者的身份、地位、等級和職業。托加有不同樣式,而隻有上等階層的人才可以穿用上等毛料以及絲綢做成的托加,勞動者所穿的托加通常是用比較粗糙、顔色比較暗的毛料或者麻織物做成的。顔色在古羅馬服飾中也占有重要地位。普通成年公民所穿的托加是簡樸而沒有裝飾的,是天然毛料的顔色;平民的服色多為深灰、淺灰或褐色;參加選舉的候選人穿着純白色的托加袍,以引人注目;古羅馬貴族、執政官、皇帝、将軍等有很高社會地位的人所穿的托加喜愛以紫色作為服色(拉丁文purpura有學者翻譯為紫色,也有學者翻譯為猩紅色)。對羅馬人來說,紫色意味着誘惑和财富,象征着高貴和權力。紫色顔料通常來源于著名的推羅紫,提取自地中海的一種水生貝類,價格十分昂貴,隻有富有的人才穿得起。奧古斯都十分關注羅馬人的服飾。他規定,隻有公民可以穿托加,并要求公民在廣場必須穿托加,不允許任何人穿着深色的鬥篷坐在劇場裡。這些有關服飾的規定成為其維護羅馬等級制度和加強社會控制的一種手段。
不過,古羅馬人的社會地位是可以流動的。與其法律地位不同,羅馬人的社會地位比較模糊,更加容易變化。古羅馬被釋放的奴隸有資格穿上托加,這是對其新身份的肯定。被釋奴雖然在法律上的地位仍然比較低,但他們中間不少人試圖通過身穿華麗的服裝來展示自己的财富,提升自己的社會地位。
其次,它也是表現社會性别角色與關系的符号。“社會性别”概念指的是社會文化中對男女兩性差異和行為特征的理解。古羅馬人的服裝表達了他們對性别角色的期望,也體現了古羅馬社會的性别關系。
按照羅馬人的傳統道德觀念,男人應該是強壯威武的,富有男子氣概。在他們看來,托加是男子氣概、公民權、公民職責和流傳下來的價值觀的象征。當羅馬公民出現在廣場、法庭、賽場等公共場所時,都要穿着托加。男子氣概對羅馬男子來說非常重要,如果一個男子沒有男子氣概,他就會受到公衆輿論的譴責;如果一個男子穿着女子的衣服,他會喪失向公衆演說的資格。
婦女們的衣着也要符合傳統道德的要求,符合其謙遜、順從的性别角色。古羅馬通奸法通過突出女性穿托加與醜行的聯系,以及斯托拉與受人尊敬女性之間的聯系強化了人們對婦女性别角色的期望。奧古斯都時期,女性穿着深色托加就意味着她們是妓女或者奸婦,這标志着她們沒能履行自己的女性角色,是一種公開的譴責。
在古羅馬,婦女最有價值的角色是家庭主婦。在古羅馬人看來,主婦應當是一個貞潔的、承擔起養育子女和照顧家庭職責的妻子,并能用其謙遜的良好形象而成為她的孩子們的榜樣。斯托拉象征着主婦所具有的理想品德,它被限定隻有令人尊敬的婦女才能穿,朱裡亞法明确禁止妓女穿斯托拉。古羅馬的婦女外出時,會用帕拉遮蓋住自己的身體和頭部,以免引起他人注意。同時,帕拉也是丈夫對妻子權威的一種象征,因為如果一位已婚婦女外出時忘記穿帕拉,這就意味着她自己“退出”了婚姻,她的丈夫可以此為理由與其離婚。由此可見,服裝不僅反映了羅馬男權社會的本質,也表達出羅馬法律對受人尊敬的婦女的保護和對妓女的排斥。
總之,作為一種象征符号,服裝在古羅馬社會中具有建構身份等級和性别角色等方面的文化含義。此外,古羅馬服裝樣式的變化,是多種文化相互融合的一種外在表現,反映出古羅馬文化是在拉丁文化、伊特魯裡亞文化和希臘文化等相互影響與交融下形成與發展的特點。
(作者:裔昭印,系上海師範大學曆史系教授)
原文鍊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9-04/01/nw.D110000gmrb_20190401_1-14.htm?from=time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