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日報
近年來,随着互聯網和移動終端的發展,特别是智能手機的普及,網絡語言逐漸迎來了發展的高潮,并對漢語本身形成了一定的沖擊和影響,出現了諸如“打call”“童鞋”等新詞語。這些新興縮略詞、混合詞、字母詞、諧音詞等,不僅在網絡上大受歡迎,也“走俏”于生活的各種場景中。那麼,應該如何看待這些新興詞語,是否需要對它們進行一定的規範,本期,我們約請了四位學者就以上問題進行探讨,以飨讀者。
諧音是新詞産生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别在新媒體手段的助推下,諧音詞的數量與日俱增,《人民日報》中也出現過諧音詞“神馬(什麼)”(海外版2010年12月29日),但對于控制規範諧音詞的呼聲也一直沒有停歇過。2007年,北京市就出台了相關規定,禁止在廣告中出現如“百衣百順、食全食美”這種諧音成語;2010年,上海高考閱卷中心組特地通過媒體向考生發出提醒,稱諸如“神馬、有木有”這樣的諧音詞不能進入高考作文,否則将會以錯别字論處。
“諧音”就是“字詞的聲韻相同或相近”,也有人認為諧音“是利用詞語的同音或近音關系引發人們聯想的一種修辭方式”。陳望道《修辭學發凡》從“音、形、義”的角度歸納過借由諧音達到雙關效果的類型。通過同音或近音字來代替本字産生出新詞,一般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以漢字為基礎的諧音詞,包括普通話詞語諧音詞如“筆芯(比心)、鴨梨”(壓力)等;方言詞語諧音詞如“藍瘦(難受)、香菇(想哭)、灰機(飛機)”,以及“醬紫(這樣子)、你造嗎(你知道嗎)”等;第二種是以英語為基礎的諧音詞,如“3Q(Thank you謝謝)、CU(see you再見)、粉絲(fans)、血拼(shopping)”等;第三種是利用數字諧音構成的新詞,如“520(我愛你)、1314(一生一世)”等。
諧音詞的構詞機制根據已有的諧音成詞效果來看,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表達“無意之義”,二是追求“有意之義”。“無意之義”的發生是由于鍵盤輸入過程中的“誤操作”或方音幹擾,所以“同學”成了“童鞋”、“妹妹”成了“美眉”,“喜歡”成了“稀飯”。“有意之義”則是刻意借助同音或近音字替換語素達到改變詞義的效果,因此有了“夏不為利(下不為例)”的促銷宣傳口号和“随心所浴(随心所欲)”的産品廣告,以及像“研究僧(研究生)、程序猿(程序員)”之類的稱呼。這些諧音詞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的效果,都被新興媒體放大、固化,從而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也引起了人們的擔憂。這種在語言表達上刻意“求新求異”的做法打破了語言符号系統中“能指”與“所指”之間的“約定俗成”的對應關系,并借由文字這一載體,進一步模糊了語言符号的“形式”和“意義”間的對應,造成了語言使用的混亂現象,所以也才有了相繼出台的約束諧音詞泛濫的規定。
我們要看到,諧音詞勃興有一定必然性。第一,從外部條件看,在新興傳播方式的推動下,語言工具的變化帶來語言書寫方式的改變,鍵盤成為書寫的主要工具,使數字、字母和漢字(拼音)之間的切換變得更為便捷,從而帶動了諧音構詞方式的迅速發展。第二,在内部成因上,諧音詞有一定的理據基礎,特别是那些追求“有意之義”的諧音詞在表達效果上更精準更有效,并增加了表達的趣味性。第三,從使用者的表達意願上,人們也更傾向于個性的彰顯,願意通過求新求變來凸顯自己在語言使用上的标新立異,諧音詞恰恰充分滿足了個體在言語輸出方面的個性化追求,或戲谑,或機智,或狡黠。
所謂“去惡留好曰淘漉”(清桂馥《劄樸·雜言》),諧音詞的存留其實也是一個“淘漉”過程,“惡”與“好”的區别在于是否符合語言事實和規範。一方面從語言傳播角度看,社會大語境是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土壤和基礎,媒體的态度就起到了“淘漉”的重要作用。近年來,傳統媒體日益受到來自網絡語言的沖擊,之間界限多有模糊,如何處理是一個兩難的命題,是迎合大衆的時髦口味,還是堅持規範為根本?另一方面從諧音詞大量出現的語言事實看,應在一定限度内承認其合理性和适用性,對此語言工作者要發揮作用。呂叔湘、羅常培兩位先生的觀點很具代表性,他們在《現代漢語規範問題》中指出:一個詞的音改變了,一個詞的意義擴大或縮小了,一種新的語法格式排擠舊的語法格式,這類問題時常引起新舊之間的争論。我們應該根據語言發展的内部規律來權衡取舍,不能一味崇尚傳統,也不能無選擇地歡迎一切新詞語。
(作者:張蕾,系上海師範大學副教授)
鍊接地址: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9-02/16/nw.D110000gmrb_20190216_4-12.htm